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其他人员可完善补充重复事项的概况信息,认为首办责任人的办理方式、转送交办去向等存在明显错误的,应在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备注相关意见,并与()沟通。 A、部门负责人B、首办责任人C、领导 发布时间:2023-07-25 18: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