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二:2×20年度,甲公司对乙公司销售医疗设备的情况为:第1季度实际销售2 00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5 000元,甲公司预计乙公司全年提货量很可能无法达到1万台;第2季度实际销售2 00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5 000元,甲公司预计乙公司全年提货量很可能仍无法达到1万台;第3季度实际销售4 00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4 500元,甲公司预计乙公司全年提货量能够达到1万台;第4季度实际销售4 00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4 500元(注意:实际销售1.2万台)。上述销售价格为折扣前的合同原价。根据历史经验,计提质保费用的比例为当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的1%。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一次性收到乙公司货款3 000万元已存入银行,其余货款尚未收到;当年甲公司未实际发生质保支出。要求2:根据资料二,编制甲公司第3季度、第4季度与销售医疗设备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不考虑履约义务的拆分)。
资料二:2×20年度,甲公司对乙公司销售医疗设备的情况为:第1季度实际销售2 00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5 000元,甲公司预计乙公司全年提货量很可能无法达到1万台;第2季度实际销售2 00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5 000元,甲公司预计乙公司全年提货量很可能仍无法达到1万台;第3季度实际销售4 00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4 500元,甲公司预计乙公司全年提货量能够达到1万台;第4季度实际销售4 000台,每台销售价格为4 500元(注意:实际销售1.2万台)。上述销售价格为折扣前的合同原价。根据历史经验,计提质保费用的比例为当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的1%。2×20年12月31日,甲公司一次性收到乙公司货款3 000万元已存入银行,其余货款尚未收到;当年甲公司未实际发生质保支出。要求2:根据资料二,编制甲公司第3季度、第4季度与销售医疗设备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不考虑履约义务的拆分)。
发布时间:2025-01-09 04:3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