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含义为( )。
A、债务清偿标的,必须是合伙企业的债务;
B、各合伙人所有个人的财产,除依法不可执行的财产,均可用于清偿;
C、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
D、债务清偿的顺序,必须是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才由合伙人以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发布时间:2025-01-06 14:15:06
A、债务清偿标的,必须是合伙企业的债务;
B、各合伙人所有个人的财产,除依法不可执行的财产,均可用于清偿;
C、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
D、债务清偿的顺序,必须是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才由合伙人以个人财产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