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停产,直至吊销许可证( )
A、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B、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备案
C、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D、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
发布时间:2023-07-26 14:14:30
A、未建立并遵守查验记录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B、制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未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备案
C、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
D、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