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公司属于以下()情形的捐赠事项,均须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由省级分公司、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交申请并附捐赠报告,经批复后方可实施。
A、以现金(含有价通信卡)形式单笔捐赠支出在50万元(含)以上,且未向集团公司报批过捐赠项目明细预算(包括动因、对象、规模等详细情况);
B、对于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的捐赠
C、除现金以外的单笔捐赠支出在100万元(含)以上,且未向集团公司报批过捐赠项目明细预算(包括动因、对象、规模等详细情况);
D、已经发生亏损或因对外捐赠行为将导致亏损及其他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公司在捐赠预算外发生的对外捐赠支出。
发布时间:2024-11-14 15: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