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物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业主委员会人数为( )人 单数;每届任期不超过( )年,可以连选连任。具体人数、任期由业 主大会决定。。 A、五至七;三B、五至十一;五C、五至七;五D、五至十一;七 发布时间:2024-12-10 14: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