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 应当在每年1月底前将上一年的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和防疫制度执行情况向发证机关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5 18:0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