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第一百零三条) A、连带赔偿责任B、主要责任C、次要责任D、同等责任 发布时间:2023-08-11 14: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