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級纪委监委不得建设留置场所,确有实际需要且具备条件的,报经省级纪委监委批准后,(市)级纪委监委可以在县(区)建设留置场所供县级纪委监委使用,并负责( )。
县級纪委监委不得建设留置场所,确有实际需要且具备条件的,报经省级纪委监委批准后,(市)级纪委监委可以在县(区)建设留置场所供县级纪委监委使用,并负责( )。
发布时间:2025-01-15 12:00:22
县級纪委监委不得建设留置场所,确有实际需要且具备条件的,报经省级纪委监委批准后,(市)级纪委监委可以在县(区)建设留置场所供县级纪委监委使用,并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