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未履行职责,且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 A、批评教育,责令改正;B、依法给予行政处分;C、追究刑事责任;D、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4-12-12 12:0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