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订立、履行合同,( )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合同标的价格明显不公允,或未正确履行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放弃应得合同权益,应追究购销管理方面的责任。
未按规定订立、履行合同,( )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合同标的价格明显不公允,或未正确履行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放弃应得合同权益,应追究购销管理方面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4-09-05 17:11:02
未按规定订立、履行合同,( )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合同标的价格明显不公允,或未正确履行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放弃应得合同权益,应追究购销管理方面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