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 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登记居所视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 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登记居所视为住所。
发布时间:2025-12-11 10:0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 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登记居所视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