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 )等非居住存量房屋,经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A、商业办公B、党政机关办公用房C、旅馆D、厂房E、仓储 发布时间:2025-06-23 16: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