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的胃镜室医生受另一医院的熟人“拜托”,为一位38岁的女护士做胃镜检查。当排除了“胃潴留”之后,这位女护士仍存腹痛,该医生便留她住院观察,当时考虑可能患“胆道蛔虫”,采取654-2、杜冷丁等药物治疗,但一小时后,女护士突发休克,抢救无效死亡。尸检结果为:“输卵管异位妊娠破裂出血致死”。此案经市级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医疗事故”。医方不服,认为该医疗行为是熟人相托,死者所做检查既无挂号,也未收费,不存在医患合同约定,医方不应该承担事故责任,遂提请再次技术鉴定。你认为是医疗事故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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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4 23:41:04